探索建立高效协调机制是世界超级湾区发展的客观要求。打造粤港澳一流大湾区,健全合作协调机制是重要保障。经过多年发展,粤港澳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实力最强、发展最活跃的区域之一。由深圳、广州、珠海、佛山、惠州、江门、东莞、中山、肇庆和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区域面积5.6万平方公里,人口6600万,该区域开放型特征明显,经济发达,具备跻身世界超级湾区的良好条件。 深港两地在经济、社会、民生、平台等方面的合作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和经验,因此,在发挥好深港原有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还要赋予深圳以更大政策支持和改革权限,率先探索建立高效合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大复杂问题,协调落实重大合作事项,从而凝聚粤港澳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与世界湾区建设的一般规律不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三个独立关税区深化合作的重要尝试,涉及到产业布局、土地利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创新圈、城市群协调等重大复杂问题。 深圳、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龙头,尤其要注重发挥其在金融、物流、贸易、会展、信息和高端制造业等方面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尽快实现“同城”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需要以国际坐标定位深港澳航运物流,强化战略规划引领,整合航运物流联动优势,构建拓展和通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重要通道。 深化深圳与港澳航运服务合作,需要将港澳的管理和技术优势、航运产业优势与深圳的市场优势有机整合,重点在港口航运金融、航运交易、船舶租赁、海事法律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为粤港澳航运服务业向国际市场延伸拓展空间。探索深圳与港澳在货运代理和货物运输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对接,推动港澳国际航运高端产业向深圳延伸和拓展。鼓励深圳与港澳航运服务企业双向投资,大力培育和发展航运服务产业,完善人才中介、资格认证、航运咨询等配套服务,加快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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