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行业是互联网经济模式的典型代表,随着外卖员群体规模的不断扩大,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也日益增多。外卖员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成为主要难点。快递员往往通过网络App接单,统计工作信息及结算报酬,对于用工主体和用工关系的确定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准确认定劳动关系,对于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据悉,杭州某物流有限公司为某外卖平台合作方,小张为外卖骑手。2018年6月23日,该物流公司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但未为其购买社保。2019年10月5日,小张在配送外卖期间受伤,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受伤程度为九级伤残。小张与物流公司对是否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产生争议,随后小张就双方争议事项申请劳动仲裁。 经仲裁裁决,物流公司应向小张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等共计252404.80元。物流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认为与小张不存在劳动关系,其受伤情形不属于工伤,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无须支付仲裁裁决款项。庭审过程中,双方发表诉辩主张。最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情况,依法查明事实,释法析理,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物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前一次性向小张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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